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3日在额尔古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极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以赴办好两件大事,助推实施“六个工程”,主动融入额尔古纳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355件,4个案件被评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获得呼伦贝尔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集体8项,检察人员12人次。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各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工作表现优异检察院,2名检察人员入选自治区级检察人才库。

一、坚持同心同向,以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汇报工作16次,报送工作专报3期。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把维护民族团结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引领检察队伍养成讲政治、顾大局、善作为的政治自觉。
(二)锤炼忠诚担当的政治品质。切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74场次。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年全员开展政治学习882人次。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4次,检察长深入基层讲党课3次、专题走访调研2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深度融合实施意见,将“童桦未检”“北疆检益”“检助民困”“右岸朝阳”子品牌融入“右岸检察心向党”一体推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凝聚民族心,共绘中国梦”“党的生日话职责,纪律严明勇担当”等主题党日12次。关注困境儿童和妇女,为他们送去检察关怀,关爱孤寡老人,组织党员开展慰问活动。切实做到以党建指引检察工作方向,以实际工作丰富品牌内涵,实现党建与业务在实践中融合,在融合中发展。院党支部获评2024年呼伦贝尔市坚强堡垒模范支部,1名检察人员获评呼伦贝尔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二、坚持善作善为,以高效履职服务大局发展
(一)维护安全稳定担当有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额尔古纳建设,依法批准逮捕14件21人,起诉60件79人,有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安定有序的期盼。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提起公诉15件26人。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32万元。加大检察侦查力度,立案侦查1件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搜查、非法拘禁案,2人均获有罪判决。以“生活中常见犯罪”为主题,为辖区内39名社区矫正人员讲授定制式法治教育课。
(二)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为重点,办理涉企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助力规范市场秩序,针对网络平台未公示药师资格证问题,规范药店药师配备资质审核和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次,走访上库力、室韦农牧场等企业,解答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助力安全生产。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以“加强法治观念,依法合规经营”为主题,为全市民营企业家进行普法宣讲,引导企业经营者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三)筑牢生态屏障善谋善为。继续深化“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①,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对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以补植复绿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获法院判决支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推动治理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未设立禁牧休牧标志等问题。办理非法捕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细鳞鲑案件2件,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辖区自然水域的监管巡护,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渔业种群资源恢复。
(四)助力司法诚信建设积极作为。运用“三个结构比”②对检察业务工作态势进行宏观统筹,开展案件评查600余件次,有力促进检察办案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在实体上更加公平、在效果上更加优良。积极开展“检护诚信”专项行动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增强办案透明度与司法公信力,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召开听证会16次。结合“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和社会信用知识,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拍摄的短视频《工钱》被中国检察官网采用,并在呼伦贝尔市政法系统讲好政法故事活动中展播。
三、坚持用心用情,以温情履职贡献为民力量
(一)纾民所忧回应群众关切。对养老就业、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领域的民生案件进行重点监督,排查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助力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创建的“死亡人员违规领取高龄津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呼伦贝尔市两级院运用该模型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托育机构管理漏洞问题,推动7家单位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托育机构管理的规定。关注群众信访诉求,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7件次,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案件”③5件,包案率100%。
(二)应民所盼呵护祖国未来。擦亮“童桦未检”工作品牌,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4人,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5件。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追诉遗漏罪行,同时加强社会治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8次,受众2900余人次。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首期“亲子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延伸未检保护触角。拍摄的《向电信诈骗说不》法治课,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法治课;《幼儿园防拐骗演练》法治课,获评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优秀法治课二等奖。相关工作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李永君检察长视察肯定。
(三)解民所难温暖特殊群体。做好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相关案件9件,支持讨要薪资17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针对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少、法律监督发现难等问题,创建“特殊群体司法救助与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该模型筛查出两级院司法救助线索386件,已有6个基层院成案12件,累计发放救助金11.02万元。室韦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恩和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入司法救助资金,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助力形成“检察+企业+N”司法救助新模式。
四、坚持做优做强,以精细履职彰显法治担当
(一)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办理盗窃、抢劫、诈骗等相关案件14件16人。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81.67%,不起诉率12.08%。制定《刑事案件轻重分流工作管理办法》,轻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由13天下降至11天,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2件、撤案17件,侦查活动监督45件。强化“派驻+巡回”监督,加强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执法问题16个。
(二)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0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均收到回复并采纳。办理一起索要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时,协同市民政局、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为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该案被评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典型案例。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5条,制发检察建议2件,提高民事检察法律监督效能。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市总工会、妇联开展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
(三)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件,制发检察建议25件,回复采纳率100%。推进行刑反向衔接④工作,办理案件12件17人,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避免不刑不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院领导包案、当面释法说理、监检协作等方式,成功化解市院交办的岳某申诉案,该案被评为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优秀行政检察监督案例。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6件,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赴黑山头口岸限定区域内金界壕遗址实地踏查,针对存在问题,协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国网供电公司、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设置保护范围、保护标志,拆除遗址本体上电线杆4基,改道新建8基,相关工作做法获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供电线路改迁过程中,还发现古生物骸骨,已移交额尔古纳博物馆。
五、坚持自立自强,以从严治检夯实队伍根基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关键少数讲党课“头雁领学”、专题读书班“潜心深学”、深入党建联系点“联建共学”等方式,推动检察人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9次,对新进人员和重要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38人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三个规定”⑤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体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77件。
(二)积极接受监督巡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情况报告并接受评议,全部获得满意评价。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96人次。编印《右岸检声》专刊,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积极配合六届额尔古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健全完善业务运行、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三)聚焦提升队伍素能。大力弘扬北疆文化,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打造“浩然检苑”图书室,与和谐社区等单位开展读书分享会,院团支部组织青年检察人员开展“书香浸润心灵,阅读点亮青春”读书活动4次。全面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三全式”培训⑥“三真式”实训⑦55次,组织检察学习讲堂22期。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典型案例学习会、传导式教学等活动32次。1名检察人员参加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技能竞赛获得第二名;2名检察人员参加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获评“业务能手”称号。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制约。在座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倾心关爱、建言献策,是我们一路走来和继续前行的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监督不全面、不深入问题依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持续推进。二是精准高效服务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还不够多,部分惠民举措群众感受还不够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根基底盘还不够稳固,检察权监督制约还有薄弱环节,强基固本、管党治检工作还需要抓得更实更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五项改革课题,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更加注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奋力推动新时代额尔古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始终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深入践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二、始终对标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关键点。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额尔古纳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极端暴力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参与“助企行动”,将依法护企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涉企“挂案”、跨区域涉企办案等方面的法律监督。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检察办案,努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
三、始终聚焦办案,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
将重心聚焦到法律监督职能上,落脚到检察履职办案上,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刑事检察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民事检察加大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行政检察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强化生态检察、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优质产品输出,助力呼伦贝尔市生态安全屏障“一张图”“一张网”⑧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加大检察侦查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强化创新引领,推行典型案例培育机制,擦亮已有检察特色品牌。
四、始终夯实基础,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继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围绕“全面融入和服务保障北疆文化”“守望相助”“融合之路”三个品牌和戍边文化,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品牌内涵。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落实“一取消三不再”⑨、一体抓好“三个管理”⑩,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质效分析研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六个责任清单”,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以严管厚爱促进检察人员担当尽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兀兀穷年,久久为功;心有所向,路必不远!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担当精神、高效的行动执行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接续奋斗,为推进额尔古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术语解释
①“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2023年起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以“三大协作主场主力”为核心,打造辐射全区检察机关的生态检察“大协作”保护模式。“三大协作主场主力”即:“山林保护协作”,以大兴安岭林区为主场,以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检察机关为主力;“河湖保护协作”,以黄河和“一湖两海”为主场,以沿黄七盟市和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巴彦淖尔检察机关为主力;“草原保护协作”,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等为主场,以当地检察机关为主力,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总体目标是:围绕山林、河湖、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做好“强协作”大文章,从区内跨盟市、跨旗县起步,进而向毗邻省区拓展,着力构建北疆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新格局,促进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
②“三个结构比”:主要包括“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和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
③“三类案件”:指首次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④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度。
⑤“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所有过问、干预、插手、说情或打探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均要求记录在案。
⑥“三全式”培训:指全员、全年、全科培训。全员培训覆盖全体检察人员。全年指全年度持续性培训。全科指各检察条线都开展培训。
⑦“三真式”实训:指真案、真庭、真人实训。真案指通过实在的案件练兵,干中学,学中干。真庭指通过示范庭、典型案件庭审,进行观摩及现场学习。真人指有经验的同志教导新同志,做好传帮带。
⑧“一张图”“一张网”:“一张图”,指把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重点工作任务集中构画在一张底图上,全方位呈现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家底”;“一张网”,指整合共享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领域数据资源,构建全要素、全方位、全领域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网络,促进相关部门业务融合、执法协同、监督贯通。
⑨“一取消三不再”: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⑩“三个管理”: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
检察工作数据图解
图1:2024年“四大检察”案件办理情况

图2:为案件当事人追赃挽损情况对比图

图3: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对比图

图4:酒驾案件办理情况对比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