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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桦未检丨额尔古纳市检察院构建“附条件不起诉+”模式 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引导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童桦未检”工作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立足未检综合履职的职能定位,通过构建“附条件不起诉+”模式,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心用情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案情简介:2023年6月,就读于某学校的小王(16岁)因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致使一名被害人被骗19000余元而被移送至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童桦未检”工作室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小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小王具有系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因退赔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并确定了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

附条件不起诉+具结承诺,为后续监督考察铺好“垫脚石”。为确保监督考察期平稳度过,未检检察官将后续六个月监督考察内容和要求等内容写入涉罪未成年人小王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中,小王及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愿意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为后续帮教和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附条件不起诉+训诫教育,为涉罪未成年人摆正“方向盘”。在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会议上,未检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小王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未检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依次对小王进行训诫教育,从其自身、家庭、社会三方面分析了小王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叮嘱其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监督考察期内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学法、守法、尚法。

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为“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未检检察官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针对该案中暴露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向其送达了有针对性的《督促监护令》,督促法定代理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小王的品德教育、法治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后面六个月的帮教和监督考察工作。法定代理人表示日后会加强对小王的关心与管教,真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附条件不起诉+检察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注入“强心剂”。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甄别是非能力不足等情况,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生、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未检检察官向额尔古纳市教育和科技局制发了一份以转变教育观念、重视素质教育、强化家庭教育管理、开展检教合作为内容的检察建议,与教育行政部门携手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火墙”。

附条件不起诉+沟通会商,为复学复课加上“助推器”。小王因涉嫌刑事犯罪,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便被学校停课,未检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了解到此情况后,自紧发条、加班加点对该案进行审查,仅用7天时间便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刑事和解、不公开听证等全部流程处理完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立即与职业中学校方沟通会商小王复学复课事宜。目前,小王已回到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涉罪未成年人处在人生的岔路口,附条件不起诉给了他们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并非一朝之举,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童桦未检”工作室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在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办案准则,为涉罪未成年人创造纠错可能,助力他们步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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