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在额尔古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于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是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的一年。一年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着力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
坚决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努力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
一是组织筹建生态文明检察室。本着对非法捕猎、非法行政、粗暴执法和对自然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市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建立内蒙古最北端的恩和哈达检察室。建成自治区最北端的移动通讯基站,彻底改变了恩和哈达地区通讯不便的局面。
二是设置非公企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企业维权等法律服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水平。
三是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以“精准扶贫”等活动为依托,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慰问贫困群众、捐资助学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与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根本属性,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效果。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促进平安额尔古纳建设。一年来共依法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6件4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8件189人,提起公诉152件183人。受理案件同比上升59.6%,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切实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受理来信来访32件35人,开展举报初核案件10件19人,司法救助1件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至今无越级访、异常访案件。
三是刑事诉讼监督进一步加强。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3件31人,监督撤案4件4人,追捕追诉漏犯6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提出抗诉1件1人,制发检察建议1份,使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不力、久拖不结、执法违法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四是民事行政监督进一步严格。依托在额尔古纳市法院设立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我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连续四年排名全市第一,连续三年被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五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积极举办各项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妇联、团市委、关工委、法院、教育领域相关领导及中小学校教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与教育局、法院等单位联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进行专题讲座,积极采取“菜单”式的讲座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使法律讲堂成为广大学生的必修课。
三、坚持惩防并举措施,全力肃贪反腐
坚决贯彻中央、高检院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硬,努力为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作贡献。
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12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11人,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涉案金额110余万元。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职务犯罪质效取得新提高。立查重特大案件1件,处级以上要案1件,正科级干部4人,大案、要案(处级)比例33.3%,远超自治区核定的大要案比例基数,办案质量居全市考核首位,办案规模居全市前三名,初查成功率、侦查终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为呼伦贝尔市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深化源头治理,开创职务犯罪侦防工作新局面。对全市5个重点工程进行跟踪预防,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必经程序,全年受理查询1977次,录入行贿犯罪档案1件1人,为进一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供有效参考。
四、狠抓改革科学“施工”,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落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一是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察官入额遴选标准和程序。二是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推进办案责任制改革。采取独任制和办案组双模式,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五、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力促亮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创新创优活动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护航“一带一路”建设创新创优活动,同步微直播创新创优活动获最高检认可。我院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入选最高检全国同步视频直播的检察机关,被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争相报道。专题报道《一带一路上的检察官》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段播出,报道既宣传了检察机关工作,又宣传了额尔古纳人文景观,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同时主动送法服务全市各单位,邀请中铁十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到检察机关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受教育领导干部470余人。
二是“一院一亮点”工作成果显著。不断扩大便民服务平台服务范围,院微信平台增加了“检察官预约”栏目,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及控申科、公诉科等主要业务部门共有9名检察官接受预约。群众可通过微信平台提出约见案件承办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等内容的预约申请,将接待方式由单向、被动向双向、主动转变,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充分表达诉求,询问案件办理情况,不仅免除了信访群众的舟车劳顿,而且降低了信访人的诉求成本。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以开展专题教育为契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 “两学一做”、“忠诚、干净、担当”等专题学习活动,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通过举办各类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业务素能。
二是以加强自身监督为依托,实现代表、委员联系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保障代表委员监督权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走访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详细汇报近年检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并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工作专刊》等刊物,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打造“智慧检察”。建成呼伦贝尔检察机关首家远程提讯系统并完成与上级院互联互通,引进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每位干警配备移动终端,极大提高了检察工作的方便性、快捷性。
党的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我院继续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以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名列14个基层检察院榜首,院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八年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人民满意率始终位居前列。涌现出“自治区办案能手”、“个人二等功”、“人民满意检察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多位优秀个人。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服务大局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履行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责还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还个别存在;在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上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刻领会社会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把握人民检察工作新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维护额尔古纳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履职水平,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定位,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全面履职尽责,护航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村霸”、宗教恶势力以及“软暴力”等犯罪,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履行反腐法律责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提高监督能力。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认真履行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职责,建立线索移送和处置机制,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提升素质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完善监督机制和追责体系,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额尔古纳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