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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与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莫尔道嘎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揭牌以来,检警双方相向而行、持续发力,将“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司法理念落实落深,通过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发挥办公室“一室多职能”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进行汇报如下:

一、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的经验做法

(一)平台搭建抓落实,实体运行不空转

办公室挂牌后,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要求,与公安局法制大队共同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拟定制度规范和形成工作日志,以按需排班的方式,每次指派1名检察官驻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检察官定期值班的工作模式,将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和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能力紧密结合,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办公室成立以来,检察院对120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及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并形成口头、书面咨询指导意见,做到案件审查关口前移。

(二)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有效引导取证

充分利用办公室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优势,鼓励检察官主动引导、适时引导、当面引导侦查取证。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案件5件,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迅速指派检察官介入,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共同研讨、分析案情,在原有证据的基础上,从案件事实、定性、法律适用、下一步侦查取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工作实践:1.办理许林钢涉嫌强奸罪一案,在侦查阶段,检察官先后3次到办公室介入该案,通过提前阅卷、召开案件研讨会等形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情况及补证情况与侦查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办理白永祥故意杀人罪一案,接收到提前介入邀请函后,检察官立即赶往呼伦贝尔市医院,与将犯罪嫌疑人送往医院抢救的办案人员进行会面,在听取案件相关情况后,检察官在为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类疾病鉴定、与其儿子做亲子鉴定、确定匕首指纹、案件是否为情杀等方面提出取证意见,同时嘱咐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务必看管好仍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关好病房内的窗户,防止白永祥有自杀或者潜逃的可能。

3.办理庄德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本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第一检察部工作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专案组,本案批准逮捕后全面提前介入,就案件证据、追赃挽损、线索移交等多方面参加案件研讨会40余次,已查阅卷宗400余册,对侦查机关提出3份补充侦查意见。本院组织召开7场联席会议,多次就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计算方式、补充侦查情况、评估审计等方面进行研讨。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协同公安机关、法院、房产局、税务局等行政机关,就案件追赃挽损、续建楼房、安置回迁户等方面深入研判,力求刑事案件顺利开展的同时,将受损群体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能动引侦强控诉,监督延伸促规范

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使用“被动+主动”的双重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审查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深入挖掘侦查活动违法线索。自办公室运行以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已通过常态化审查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

(四)行联合专项检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第一检察部与第二检察部联合出动,对额尔古纳市公安局2021年7月至今的150余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办公室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的警务平台和纸质卷宗进行了抽查,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是否正确、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行政争议等方面进行了逐项审查,同时对案件是否存在刑事立案监督线索进行监督。

(五)加强行刑衔接,促进依法行政

依托办公室,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后续对当事人行政处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工作,将2021年至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共计25件,核查对应当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当事人是否已经进行行政处罚。经过核查,有1起案件未进行处罚,目前已督促公安机关对未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当事人立即开展处罚工作。

(六)召开联席会议,畅通协作配合渠道

依托办公室,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会上办案人员共同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二十六条措施》等内容,并就如何深化检警协作配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机制高效运转,特别是在证据收集、信息共享、专项办理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达成共识。

(六)同堂培训,提升治理素能

为共同提升检警业务水平,通过办公室邀请公安机关在重罪检察实务方面进行同堂视频业务培训5次,会后通过互动交流,统一检警两家对证据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从源头上消除办案中的意见分歧,共同提升检警业务能力水平。

办公室设立以来,案件比为1.05、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23%、监督立案率100%、监督撤案率10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诉前羁押率降低至11.11%,无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整体质量向好。

二、存在的问题

额尔古纳市案件基数小、疑难复杂案件少,存在公安机关利用办公室商请的案件无需检察机关每日轮值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将依托办公室,全面提高检警办案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细化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侦监协作办公室规范化运行

在明确侦办公室职责范围 的基础上,按照制度规范,形成每日工作日志,确保办公室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二)全面扎实履行职责,推进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加强信息共享。不定期组织检警双方学习交流,根据近期刑事领域出现的新型案件类型或突出问题确定学习主题,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不批捕、不起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在争议点,或近期刑事类案规律、特点,以及侦查、批捕、起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实现信息双向交换、共享。

做好侦查监督工作。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做好案件跟踪。坚持实际调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不定期卷宗检查中发现线索,需要监督纠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建议并填写台账记录;对于侦查活动重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检警共享总结材料。

做好协作配合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可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与固定、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建议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要确定类案办案思路与重点,规格化审查案件,统一证据标准。

(三)科学设定运行模式,保障侦监协作办公室长效化运行

充分考虑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配置情况,按需派驻人员。针对不同案件、不同需求派驻相应的检察官。根据侦查机关的案件类型,相应的案件由对应的办案组开展工作。在缓解检察机关人员紧张的同时能够更好的加强检警合作,实现办案质效的提升,同时采取“定期当值”的模式,确保工作日有检察官当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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