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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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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 2018年额尔古纳市检察院预算编制单位1个。现有内设机构14个,共设十四个科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控告申诉科、民行科、纪检监察科、技术科、政工科、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法警队、案管中心、莫尔道嘎检察室、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

  2.人员情况:2018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41人,实有35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4人。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收入总额为1261.24万元,2017年收入总额为1255.84万元,2018年收入比上年增加5.4万元,原因为2018年追加的人员经费及业务费较多。2018年支出总额为1392.79万元,2017年支出总额为1321.29万元,2018年支出比上年增加71.5万元,原因为2018年采购的专用设备较多及人员工资增幅较大,同时发生了国家赔偿支出133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9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61.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55万元;支出总计1,392.7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7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50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2018年追加的人员经费及业务费较多。支出总计增加71.50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2018年采购的专用设备较多及人员工资增幅较大,同时发生了国家赔偿支出133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27万元,占94.70%;其他收入66.97万元,占5.3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8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37万元,占55.00%;项目支出621.70万元,占45.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2.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8.33万元;支出总计1,302.6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8.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133万元国家赔偿款及部分调标工资。支出增加118.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2018年采购的专用设备较多及人员工资增幅较大,同时发生了国家赔偿支出133万元。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40万元,占53.20%;项目支出609.20万元,占46.8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0.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支出501.4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为15.4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为25.84万元,住房公积金为38.21万元,较上年增加90.1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中绩效考核工资增幅较大;公用经费11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万元,手续费0.19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05万元,取暖费18.97万元,差旅费9.25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6.91万元。工会经费6.97万元,福利费7.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61万元。较上年增加31.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办公楼改扩建完成,取暖费等支出加大。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04万元,完成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1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8年我院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节约使用能源,避免浪费;同时我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数量和质量,杜绝浪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4万元,占85.50%;公务接待费支出8.00万元,占14.5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及差旅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6.72万元,较上年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节约控制车辆运行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8.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8.00万元,接待110批次,共接待56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院因工作需要查办案件发生的办案用餐费;二是我单位职工食堂发生的部分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42万元,比2017年增加31.86万元,增长39.5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及业务费加大,二是办公楼取暖费用加大,三是为满足办案需求,差旅费及业务培训费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11万元,比2017年增加45.65万元,增长18.80%,主要原因是:采购智能档案管理设备及小会议室LED显示屏等设备,同时采购了办公设备及多功能会议室LED显示屏及灯光设备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万元,比2017年增加1.6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驻所检察室车库维修维护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0.0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维修维护费及有等级保护网络升级改造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用于其他紧急公务;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主要是多功能会议室LED及灯光设备,比2017年增加1套,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对视频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主要用于上级院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院对项目支出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设置了绩效管理目标,共计282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2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2.62%,业务装备经费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38%,截止2018年末,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根据绩效管理目标的设置衡量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同时,项目资金支出能够评价绩效管理目标科学合理性,为检察职能发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立杰     联系电话:0470-682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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