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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机构设置

1. 2020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单位1个。现有内设机构6个,共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2.人员情况:2020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31人,实有26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3人。退休19人。

3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有无下级预算单位

1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末预算执行总收入1,024.46万元,其中:财政拔款919.77万元;地方财政拔款85.69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16.93万元,信息化能力建设及化债资金50万元,涉案财物保管中心租赁费10万元,检察室维修改造经费8.76万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拨款1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的使用。

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2人,调转1人,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020年末预算执行总支出96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3万元,项目支出440.02万元。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27.23%,主要原因:2020年退休2人,调转1人,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且2019年申请经费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故2019年预算支出较高。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2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24.4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37万元;支出总计1,029.8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0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5.80万元,下降22.30%;支出总计减少295.80万元,下降22.3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申请经费补缴2014-2018年度养老保险,金额较大,导致支出较高;二是2020年我院退休2人,调转1人,故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2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77万元,占89.80%;其他收入104.69万元,占10.2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6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73万元,占54.20%;项目支出440.02万元,占45.8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4.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6万元;支出总计924.8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75.10万元,下降28.90%;支出减少375.10万元,下降28.9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申请经费补缴2014-2018年度养老保险,金额较大,导致支出较高;二是2020年我院退休2人,调转1人,故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4.76元,其中:基本支出503.80万元,占54.50%;项目支出420.96万元,占45.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4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支出321.8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33.81万元,机关单位职业年金11.3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万元,住房公积金31.10万元,较上年减少281.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申请经费补缴2014-2018年度养老保险,金额较大,支出较高且2020年我院退休2人,调转1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7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5万元,手续费0.34万元,电费5.08万元,取暖费5.32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物业管理费9.20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工会经费4.43万元,福利费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3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退休2人,调转1人,故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3.50万元,支出决算为45.63万元,完成预算的8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88.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院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三是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减少外出及公务接待,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万元,占87.70%;公务接待费支出5.63万元,占12.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6.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6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63万元,接待85批次,共接待34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院因工作需要查办案件发生的办案用餐费;二是上级院调研指导发生的用餐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2.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减少接待用餐,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共3个预算项目,涉及资金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二是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万元,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分,全年预算数为111万元,执行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完成度较高,有效提升了办案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目标的科学合理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需更好的提升,主要原因为群众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下一步整改措施:在办案环节提升效率及案件质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0470-682637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1

11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11

111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主要用于我院办案差旅费、日常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相关的业务经费支出,以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我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我院此项项目款项全部用于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我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公诉科受理数量

4

115

115

4

 

刑事执行控告申诉

4

34

34

4

 

民行科受理数量

4

177

177

4

 

其他案件

0.5

98

98

0.5

 

质量指标

结案率

12.5

100%

99.76%

12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指标

12.5

受理后五天审结

100%

12.5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12.5

0.26万元

100%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损失

10

120万元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10

95%

95%

10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5

1

1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

10

97

97

9

办案过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8.5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完成度较高,有效提升了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目标的科学合理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需更好的提升,主要原因为干警较多,涉及所需装备较复杂。下一步整改措施:采取办公办案设备集中统计,集中采购,争取全覆盖,提升干警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0470-682637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8

4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8

48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建设听证室设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设备及办公办案设备用款。

我院已按照预期目标,完成采购听证室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设备,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信息化建设办公办案设备

12.5

48万元

48万元

12.5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要求

12.5

98%

98%

12.5

 

 

 

 

 

 

 

时效指标

及时配齐设备

12.5

5天内配齐所需设备

100%

12.5

 

 

 

 

 

 

 

成本指标

采购装备成本

12.5

48万元

48万元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

10

48万元

48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采购装备得社会效益

10

95%

94%

9

 

生态效益指标

采购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5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

100%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97%

9

 

总分

100

 

98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5分,全年预算数为71万元,执行数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度较高,有效提升了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目标的科学合理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效益指标需更好的提升,主要原因为案件涉及到的社会效益情况较多,较复杂。下一步整改措施:案件办理过程提高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提升社会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0470-6826378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1

71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1

71

10

1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我部门9名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的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

已按预期目标完成全年我院9名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各项待遇支出,达到整体项目预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9

12.5

71

71

12.5

 

 

 

 

 

 

 

质量指标

办案率

12.5

100%

98.5%

12

 

 

 

 

 

 

 

时效指标

1

12.5

71

71

12.5

 

 

 

 

 

 

 

成本指标

7.8/

12.5

71

71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预计挽回损失

10

120万元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10

95%

90%

8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

10%

1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的作用

5

一年

100%

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100%

100%

10

 

总分

100

 

97.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4万元,比2019年减少10.62万元,降低12.30%。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同时2020年我院退休2人,调转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同比支出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0.87万元,降低54.80%,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媒体设备已于2019年采购安装完成,2020年只采购用于建设听证室设备,故货物类采购支出同比降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55.12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19年对办公楼及检察室进行粉刷与维修改造,2020年未产生工程支出,导致同比降低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18万元,比2019年增加67.44万元,增长771.10%,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20年通过政府采购将物业管理委托于第三方,导致本年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用于其他紧急公务;执法执勤用车5,主要用于:办案、监察、一线执法执勤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新媒体中心虚拟演播室设备、多功能会议室LED设备、无纸化视频会议室设备、多功能一体机、终端机,比2019年增加5.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建设新媒体中心新增设备,主要用于我院信息化建设;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会议室电子显示设备,比2019年减少1.00(套),主要原因是按照每月计提折旧,此套设备价值已低于100万元,故同比减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其他检察支出(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秀    联系电话:0470-682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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