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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075.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9.98万元,增长14.97%,变动原因:一是地方财政拨款28.42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工资;二是年中财政厅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30.95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7万元。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计1,075.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9.98万元,增长14.97%,变动原因:年中财政厅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30.95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7万元,全部用于我院听证室、2.0桌面终端建设及办案用经费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77.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56万元,增长4.55%,变动原因:我院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30.95万元,办案业务经费37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977.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2.56万元,增长4.55%,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截至2021年12月全部用于我院听证室、2.0桌面终端建设及办案用经费支出,导致支出总额高于年初预算。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7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05.9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08万元;支出总计1,075.0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5.17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二是年中追加办案业务经费,用于我院办公办案支出;三是将年初结转的经费用于信息化2.0桌面终端建设。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50万元,占97.17%;其他收入28.42万元,占2.83%。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4万元,占51.00%;项目支出520.24万元,占49.00%。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77.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8万元;支出总计977.5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2.74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30.95万元,全部用于听证室建设;二是我院2021年进行2.0桌面终端建设。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75.35元,其中:基本支出524.12万元,占53.74%;项目支出451.24万元,占46.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33万元,增长4.31%,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及办公办案经费。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0.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万元、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38.07万元,决算支出42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年中2名干警调转,导致基本支出中工资及津贴补贴金额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99.27万元,决算支出45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听证室建设资金,导致决算数超过年初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54万元,决算支出3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新考录政法专项编制3名,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年中2名干警调转,为其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02万元,决算支出2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新考录政法专项编制3名,故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9.73万元,决算支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我院2名干警调转,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7.40万元,决算支出3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我院2名干警调转,导致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03万元、津贴补贴216.12万元、奖金8.8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5万元,较上年增加2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新考录政法专项编制3人,故导致人员经费同比上升;公用经费7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9万元、手续费0.21万元、电费4.40万元、差旅费0.03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租赁费2.20万元、公务接待费5.67万元、劳务费0.52万元、工会经费5.08万元、福利费5.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0.72万元,支出决算为56.80万元,完成预算的7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2.22万元,支出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预算的70.8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2021年年初我院实有车辆较少,于本年度7月完成采购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故导致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三是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减少外出及公务接待,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6.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3万元,占90.02%;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占9.9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1万元,用于我院购置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27.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2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于本年度购置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故同比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万元,用于我院公务用车的维修与保养、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6.0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较上年度同比公务用车实有量减少2辆,故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67万元,接待86批次,共接待34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院、相邻院因工作需要查办案件发生的办案用餐费;二是上级院调研指导发生的用餐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院开展各类案件办理及上级院调研指导工作增多,导致经费支出略高于上年。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520.2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51.6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3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1.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74万元,比2020年增加17.74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采购听证室设备及2.0桌面终端,导致同比支出增长。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1万元,比2020年减少66.57万元,降低87.3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本年度续签物业管理服务,故导致上年支出数高于本年度。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13万元,比2020年减少1.21万元,降低1.61%。主要原因是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主要是:终端机137万元、新媒体中心105万元、无纸化视频会议室57万元、多功能一体机67万元、多功能会议室LED及灯光设备117万元,比2020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5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执行率均为100%,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我单位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我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6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94.43万元,执行数为9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2021年度完成较好,能够改善干警工作环境的同时,对办案工作区及业务用房能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可较好的对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1.00

94.43

94.43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1.00

94.43

94.43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良好的机关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改善干警工作环境的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对业务用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该项目2021年度完成较好,能够改善干警工作环境的同时,对办案工作区及业务用房能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可较好的对广大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业务用房正常运行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对业务用房定期进行安全检察

正向

大于

12

1

20

20

 

时效指标

及时维修维护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18

偏差原因:因办公办案区有损坏情况,需专业维修人员,故不能及时准确将损坏部分修缮。改进措施:加快维修护时间,争取在损坏后的三个工作日完成修护工作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勤俭节约避免浪费资源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9

99

20

18

偏差原因:在办公办案过程中,许多案件相关问题解答,群众未能理解,在法律知识方面,群众了解的法律知识深浅不同。改进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法律知识的解读,提升办案效率,解决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

总分

100

96

 

2.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本年度执行率为100%,全部用于新媒体团队视频制作及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有效的保障了新媒体团队的正常运转,有效的加大了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预算设定数值较少,不足以保障新媒体团队,二是三级指标细化的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所需金额,合理设定该项目年初预算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三级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全院的新媒体中心的视频制作及日常工作,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我院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本年度执行率为100%,全部用于新媒体团队视频制作及日常工作所需的经费,有效的保障了新媒体团队的正常运转,有效的加大了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数量

正向

等于

1

1

20

20

 

时效指标

维护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5

1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宣传检察工作产生社会效益

正向

大于

95

95

%

2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宣传效果可持续性

正向

大于

95

96

%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观看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9

%

10

9

 

总分

100

99

 

3.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1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检察干警增进业务培训所需要的费用,全年执行率为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2.00

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2.00

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法制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对检察干警满意度,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厉行勤俭节约。

我院2021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检察干警增进业务培训所需要的费用,全年执行率为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高校资金使用,加大科技强检力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成本指标

确保资金达到最大化利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案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贡献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检察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投诉

反向

小于等于

5

0

20

20

 

总分

100

97

 

4.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61.05万元,执行数为6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全年执行率为100%,通过保障书记员工资待遇与社保待遇,从而提高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三级指标设定未全面覆盖项目,内容细化不够准确与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项目实际,设定三级指标时全面覆盖项目整体,将指标设定准确与完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1.00

61.05

61.05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1.00

61.05

61.0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提高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特通过考录聘用制书记员。帮助员额检察官完成提审等分内工作,保证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及社保待遇。提高书记员及其辅助员额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检察机关影响力。

我院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全年执行率为100%,通过保障书记员工资待遇与社保待遇,从而提高了我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招录人员数量

正向

等于

9

9

10

10

 

质量指标

招录人员水平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时效指标

招录人员办案时效

定性

 

高中低

 

10

9

 

成本指标

招录人员人均成本

正向

大于

7.8

7.8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性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程度

定性

 

好坏

 

30

30

 

总分

100

96

 

5.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9.57万元,执行数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全年执行率为100%,保障了我院各类案件所需要的各项经费,经费保障充足,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9.57

9.57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9.57

9.57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院交办及我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做到案件清晰。目标2:提高我院的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力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费的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我院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全年执行率为100%,保障了我院各类案件所需要的各项经费,经费保障充足,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查调查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

50

10

10

 

宣讲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3

10

10

 

相关会议调研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1

10

10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100

%

10

10

 

立案案件办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

%

10

9

 

案件事故发生次数

反向

小于等于

1

0

10

10

 

信访举报办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98

%

10

1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效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8

%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

0

10

10

 

总分

100

97

 

6.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分。全年预算数为78.18万元,执行数为7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1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执行率为100%。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检察装备,满足检务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个别绩效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从而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加快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8.00

78.18

78.1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8.00

78.18

78.18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侦查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目标2:促进办公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目标3:让”两房建设“达到标准,提升办案率目标4: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的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目标5: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我院2021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执行率为100%。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检察装备,满足检务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办案效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

台(套)

10

10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98

%

10

9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97

97

%

10

10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8

%

10

9.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9

%

20

20

 

总分

100

98.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5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事务的基本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事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秀    联系电话:0470-682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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