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的“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7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联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拉布大林街道办事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辖区内出售烟花爆竹场所,重点查看零售经营场所有无营业执照、许可证,是否违规存储烟花爆竹,货品堆放是否合规,搬运烟花爆竹工具是否安全,零售店进货渠道是否规范,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设施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具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情形。经检查,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户外存储烟花爆竹、店内放置的干粉灭火器需要更换等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检察干警还向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额尔古纳市检察院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保障民生安全的积极作用,深化与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与行政机关一道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