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2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法院、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拒执犯罪疑难问题研讨会,公检法三家业务骨干围绕当前拒执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集中研讨。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近期办理的拒执案件,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程序衔接等实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认定标准、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等内容逐一分析、充分论证。针对财产隐匿转移、虚假报告财产、规避执行等多发情形,参会人员认真梳理办案思路,统一证据审查尺度,明确案件办理流程。
通过研讨,公检法三方进一步厘清了法律适用边界,统一了司法认知,达成了多项办案共识,为下一步高效、精准打击拒执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
额尔古纳市检察院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持续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健全常态化会商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实际行动破解“执行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