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院领导班子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一是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二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依法惩处合同诈骗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三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四是积极发挥检察职能。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79.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77万元,增长12.37%,变动原因:主要为2022年度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升及新增了工资项,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同比提高,故人员经费对比上年增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5万元,增长0.4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收入决算总计1,079.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66.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0.10万元,增长5.97%,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升及新增了工资项,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同比提高,故人员经费对比上年增长,二是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同比提升,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3.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5.85万元,减少80.85%,变动原因:因2021年初结转结余了信息化建设资金,于当年全部支出,而2022年初结转结余为新考录人员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障缴费及办案(业务)经费,故同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1,079.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72.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48万元,增长0.99%,变动原因:2022年度人员津贴补贴调整标准,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提升,故本年支出同比增长。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7.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主要为地方财政拨款的办案(业务)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2万元,减少47.07%,变动原因:一是因本年度年初已将上年度结转和结余的新考录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障经费进行缴纳支出。二是因全年实际办案需要支出部分结转的办案(业务)经费,故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66.0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60万元,占97.0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31.42万元,占2.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72.2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39.92万元,占59.68%;
本年项目支出432.33万元,占40.3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36.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35万元,增长7.95%,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升及新增了工资项,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同比提高,故人员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二是因办案需要,年中追加国家赔偿支出,故支出决算高于年初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25万元,增长6.06%,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度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升及新增了工资项,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同比提高,故人员经费支出同比增长。二是因办案需要,年中追加国家赔偿支出,故决算支出同比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36.83万元。与年初预算960.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5.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35万元。其中: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我院办案需要,年中追加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916.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4.58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47.17万元,支出决算49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在编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升及新增了工资项,故人员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14.88万元,支出决算4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我院办案需要,年中追加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故导致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8.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1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3.73万元,支出决算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2022年度津贴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也相应提升,故导致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我院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进行调转,于年初追加经费,为调转人员办理职业年金做实。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4.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0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16万元,支出决算2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2022年度津贴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故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也相应提升,故导致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9.81万元,支出决算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小,按照缴纳标准正常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0.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2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37.74万元,支出决算4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2022年度津贴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相应提升,故导致决算数高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08.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39万元、津贴补贴237.82万元、奖金39.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5万元、住房公积金40.94万元。
(二)公用经费73.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7万元、手续费0.20万元、电费6.03万元、维修(护)费6.22万元、租赁费2.30万元、公务接待费6.31万元、劳务费1.19万元、工会经费3.99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28.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5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55万元。项目开支人员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项目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为我院9名聘用制书记员全年工资及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部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17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咨询费4.8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19.19万元、物业管理费57.18万元、差旅费16.52万元、维修(护)费7.20万元、租赁费23.93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劳务费28.67万元、委托业务费22.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6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10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7.20万元。
(四)其他支出5.35万元。主要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5.3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2.97万元,支出决算6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66万元,支出决算5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6.31万元,支出决算6.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2.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6万元,占89.98%;公务接待费支出6.31万元,占10.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部门2022年度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公务用车购置24.99万元,车辆购置税2.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04%,变动原因:因2022年度与上一年度购置的公务用车为不同类型车辆,故车辆单价与车辆购置税略有差额。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23.16%,变动原因:因本年度新增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实有数量增加,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也相应增加,故导致决算支出数同比高于上年。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1万元,接待87批次,52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款;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2022年度我部门不涉及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11.30%,变动原因:因检察工作需要,办案与调研工作增加,需接待用餐较上年同比有所提升,故我院2022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同比上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9个,完成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金额432.33万元,其中:公开项目5个,涉密项目4个未进行公开。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1.3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427.9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3.9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0.30%,变动原因: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4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0.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42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属地财政安排的财政拨款项目1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4.00万元,占属地财政安排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国家赔偿经费”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3.9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执行率较高,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我单位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我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属地财政拨款项目,共 8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中:公开项目4个,涉密项目4个未进行公开。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4 分。全年预算数为140.00 万元,执行数为 14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办案经费,2022年度我院审查调查次数、案件办结率、案件办理达标时效均较好,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得分较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及时把握政策要求,明确项目实施的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目标设定。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80分。全年预算数为 33.00 万元,执行数为18.57 万元,完成预算的56.2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来看,设备采购率及设备利用率均完成较好,因年中该项目追加经费13.00万元,未作出支出计划,故导致该项目整体执行率较低。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指标未体现项目预期效益,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具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按项目分析各类指标体系,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3.国家赔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50 分。全年预算数为5.35万元,执行数为5.3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少的产生因法律监督行使国家检察职权产生的国家赔偿经费类案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三级指标设定未全面覆盖国家赔偿类案件内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围绕项目主体,细化项目内容。
4.追加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54 分。全年预算数为11.00 万元,执行数为 4.00 万元,完成预算的36.3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办案经费,有效的提升了案件电子送达时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目标未全面覆盖主要项目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对项目目标任务全覆盖。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37.00 |
140.00 |
140.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37.00 |
140.00 |
140.00 |
—— |
100.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及上级院交办我院受理的各项案件,做到案件清晰。 目标2:提升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公信力。 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 目标4:通过办案(业务)经费的应用,更好的服务群众。 目标5: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我院2022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全年执行率为100%,保障了我院各类案件所需要的各项经费,经费保障充足,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查次数 |
正向 |
大于 |
30 |
362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效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办案成本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 |
0.89 |
万元 |
10 |
8.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案件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 |
85 |
1933.37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办理案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90 |
% |
5 |
4.64 |
|
生态效益 |
公益诉讼案件产生的生态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的满意程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99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54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33.00 |
18.57 |
10 |
56.27 |
5.63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0 |
33.00 |
18.57 |
—— |
56.27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目标1: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办案设备,满足检务工作的发展需求。 目标2:促进办公办案一体化,保证工作效率。 目标3:通过更先进的检察装备,更好的为广大的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业务服务。 目标4:完成其他检察业务需求。 |
我院2022年度业务装备经费执行率为56.27%。以科技强检为目的,引进新的检察装备,满足检务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办案效率。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85 |
% |
15 |
14.17 |
产生偏差的主要原因为:购买的部分检察装备在一体化云平台系统中无法在电子商城中找到,无法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购买,只能通过无过程备案的方式进行采购。改进措施:加大政法采购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目录内的采购严格在一体化云平台内进行采购。 |
质量指标 |
采购设备故障率 |
正向 |
小于等于 |
97 |
99.5 |
%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安装调试使用时效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0 |
10 |
天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采购装备带来的经济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设备利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7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 |
6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使用人员的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98.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8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国家赔偿经费 |
主管部门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5.36 |
5.35 |
5.35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5.36 |
5.35 |
5.35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检察职权产生国家赔偿类案件经费 |
我院2022年全年办理完成一件行使检察职权产生国家赔偿的案件。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赔偿类案件数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 |
1 |
件 |
10 |
10 |
|
受赔偿信访人员人数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0 |
1 |
人 |
5 |
0.5 |
|
质量指标 |
国家赔偿类案件结案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10 |
10 |
|
赔偿标准合规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结时效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5 |
5 |
|
案件立案办理时效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100 |
% |
5 |
5 |
|
成本指标 |
国家赔偿所需案件赔偿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0 |
5.35 |
万元 |
5 |
5 |
|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所需办案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 |
0.87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国家赔偿案件带来的经济效益 |
反向 |
大于等于 |
99 |
95 |
%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国家赔偿案件带来的社会影响 |
反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案件当事人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9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5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追加经费(专项业务费) |
主管部门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0 |
11.00 |
4.00 |
10 |
36.36 |
4 |
其中:财政拨款(地方) |
11.00 |
11.00 |
4.00 |
—— |
36.36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目标1:认真办理自治区及上级院交办我院受理的各项案件,做到案件清晰。 目标2:提升我院干警形象、素质、能力、提升检察院公信力。 目标3: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 目标4:确保其他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
保障了我院各类案件所需要的各项经费,经费保障充足,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查调查次数 |
正向 |
大于 |
30 |
362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效达标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办案成本 |
正向 |
小于等于 |
1 |
0.2 |
万元 |
10 |
8.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案件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正向 |
大于 |
85 |
1933.37 |
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办理案件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90 |
% |
5 |
4.64 |
|
生态效益 |
公益诉讼案件产生的生态效益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8 |
100 |
%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 |
1 |
年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的满意程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7 |
99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2.54 |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5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秀 联系电话:0470-682637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